桂安职培训〔2021〕6号
关于举办全区安全培训教师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各安全培训机构、有关单位:
为强化安全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承担安全培训的机构要建立健全安全培训专职教师考核合格后上岗制度”和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的有关要求,我中心定于2021年4月在南宁市举办第二期全区安全培训教师岗位培训班(初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尚未取得《安全培训教师岗位证书》的安全培训机构专职、兼职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含企业内部安全培训教师)。
国内中高风险疫情防控区有接触史、旅居史人员、国外回国人员在南宁隔离不足14日的,不能参加本期培训。
二、培训内容
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安全培训的政策、规定、要求,安全培训管理、理念、方式、方法、手段以及安全培训经验交流等。
三、培训时间、地点及报名方法
1、培训时间:2021年4月20日至4月24日,共5天。
2、报到时间:4月19日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30
报到地点:南宁市兴宁区长堽路三里一巷43号广西安全生产职业培训中心,新安技大楼1楼报到室(广西第一工业学校内),上课地点:新安技大楼18楼教室。
3、报名办法:参加培训人员务必填写培训报名回执单,并于4月16日前发apzxapk@163.com邮箱告知我中心,以便妥善安排。
四、考核发证
学员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由我中心核发《安全培训教师岗位证书》。此证书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认可。
培训期间学员按如下要求提交材料:一门安全生产相关课程的电子课件,制作成ppt格式,可由参训单位带队人员统一收齐刻录成一张光盘;或安全培训方面的论文、调研报告、经验总结一份。
五、培训费用及食宿安排
初训培训学费、资料费等共计 800 元/人;
学员培训学费、食宿费等由各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银行账号
单位名称:广西安全生产职业培训中心
账 号:451060707018010008166
开 户 行:交行南宁东葛西支行
七、其他事项
1、请各有关培训机构人员于4月16日前把报名回执单发广西安全生产职业培训中心邮箱:apzxapk@163.com。
2、学员报到时须交以下办证、存档材料:
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白底相片三张;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双面清晰复印件一份;
③《安全培训教师登记表》一份(送培单位需盖章)。
参加培训人员进入教室前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等工作,培训期间保持适当间距,全程佩戴口罩(自备)。培训期间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情况的,须立即报告,不得继续参加本期培训班学习。
八、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莫晓凤、刘显坤、杨艳玲0771-5600295、5607630
一楼学员报到室电话: 0771-5613219(报到当日咨询电话)
邮箱:apzxapk@163.com QQ: 2906450265 1783189427
QQ群号:686141238(群文件提供相关培训文件及表格下载)
附件:1.安全培训教师登记表
2.安全培训教师培训班报名回执单
广西安全生产职业培训中心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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