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安职培训〔2025〕7号
 
 
广西安全生产职业培训中心关于举办
安全培训教师岗位及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各安全培训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全区安全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ldquo承担安全培训的机构要建立健全安全培训专职教师考核合格后上岗制度,保证专职教师定期参加继续教育&rdquo和安监总厅培训【2012】175号文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中心定于2025年2月在南宁市举办一期安全培训教师岗位及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初训:尚未取得《安全培训教师岗位培训合格证》的安全培训机构专职、兼职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含企业内部安全培训教师)。
继续教育:《安全培训教师岗位培训合格证》已到期或临近到期的单位负责人、专(兼)职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安全培训的新政策、新规定、新要求,安全培训管理、理念、方式、方法、手段以及安全培训经验交流等。
三、培训时间、地点及报名办法
1、报到时间:2025年2月27日9:00-12:00,14:30-18:00。
报到地点:南宁市兴宁区长堽路三里一巷43号广西安全生产职业培训中心办公大楼1楼报到室(广西第一工业学校内)。
2、培训时间:
初训:2025年2月28日至3月5日,共6天。
继续教育:2025年2月28日至3月3日,共4天。
上课地点:广西安全生产职业培训中心办公大楼18楼教室。
3、报名办法:登录广西安全生产职业培训中心官网(http://www.gxapzx.com/)点击培训报名,或者关注我中心微信公众号&ldquo广西安培中心&rdquo报名。
4、报名条件:
①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②从事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的专(兼)职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或高级职称。
③从事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的专(兼)职教师应具有相应专业背景和5年及以上实践经验。
4、乘车路线:地铁3号线东沟岭站D出口往前200米。
四、考核发证
学员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我中心颁发《安全培训教师岗位培训合格证》。此证书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认可。
培训学员提前准备材料:一门安全生产相关课程的电子课件,制作成ppt格式,可由参训单位带队人员统一收齐后交班主任。初训学员须另外提前准备5分钟试讲课件。
五、收费标准
初训培训学费、资料费等共计 900 元/人。
继续教育培训学费、资料费等共计650元/人。
中心招待所可提供食宿,费用由各单位按规定处理,咨询电话:0771-5613219。财务电话0771-5600325。
六、银行账号
单位名称:广西安全生产职业培训中心
账号:    451060707018010008166
开户行:  交通银行南宁东葛西支行
七、其他事项
1、请各有关培训人员按时参加本期培训。
2、学员须交以下办证、存档材料:
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白底相片三张。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双面清晰复印件一份。
③培训考核材料(PPT电子版)一份。
④《安全培训教师岗位培训合格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证书审验后退还)。
⑤《安全培训教师登记表》一份,学历或职称证书复印件一份。
3、参加培训人员请带上身份证,刷脸考勤。
八、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莫晓凤、刘显坤:0771-5600295  5600302
证书查询电话:0771-5618991
附件:安全培训教师登记表
 
广西安全生产职业培训中心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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